会计室提醒,二代健保雇主负担补充保费核销

  • 2015-04-16

  1. 有关各单位因补助或产学合作计画(除科技部计画及学辅经费)所衍生的雇主负担补充保费的核销程序如下:

  2. 每年7月及计画结束日前一个月透过预算支用系统计画案2万元以下请购、核销,若为2万元以上,无须填单直接贴凭证粘贴单办理核销。

  3. 预算支用系统款付对象代码:1698(本校已先行垫付)

  4. 将计画内(102年1月起)所发生与所得种类为50之薪资费用以「支出机关分摊表」贴凭证粘贴单附人事室「全民健康保险投保单位补充保险费缴款书」办理核销。(同劳健保雇主负担核销方式)

  5. 会计室于计画截止日前20天将相关资料金额提供给各计画主持人。(补充保费新资讯系统目前开发中,新系统上线后,届时再运用系统自行查询相关资料金额。)

  6. 支出机关分摊表、全民健康保险投保单位补充保险费缴款书及凭证粘贴单范例如E-mail附件;空白表单可至会计室表单下载处下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