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棄或恢復本校1132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,申請截止日期為114年6月13日。 2025-06-03 1.若要申請外部單位學雜費補助,選擇放棄本校行政院減免學雜費,申請截止日期為114年6月13日,逾期不受理。 2.若要恢復本校1132學期行政院減免學雜費,申請截止日期為114年6月13日,逾期不受理。 Tweet 列印本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