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雜費放棄「行政院減免學雜費」作業說明。

  • 2024-01-25

1.請學生本人填寫切結書,送會計室以重算繳費單。
2.若切結書無法親送,請email至業務承辦人陳淑美信箱danchmei@gapps.uch.edu.tw 待開學後,正本再送會計室,或以郵寄方式辦理。
3.若學生無法親簽,請由家長代簽並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4.辧理時間及地點:除2/1-2/18全休日外之上班日,8:00-11:50,13:00-17:00,行政大樓2樓A206會計室,承辦人:陳淑美 分機3153。